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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招士官学费补偿的通知

2016-03-03  动物科技学院  陈洁  访问量:

各位辅导员、班主任:

    因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文件正在与财政、征兵办会签中,为不影响上报,大家可以先行准备。

1、审核材料:《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是定向培养的还要提供定向培养协议,除申请表是原件外,其余的提供复印件。

2、学院必须于2016年3月20日前完成初审,汇总上报。

3、《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的格式若在征兵系统不能显示,大家请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填好数据(不能手写)后,双面打印。

4、申请材料的审核主要由学校财务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其学费是否严格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和实际缴纳金额填写,不得包括学校收取的住宿费、书籍费等其他杂费;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负责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及有关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在审核补偿学费方式时,要求学生选择在存入银行栏填列信息,以利于加强资金监管。财务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返还给学生,由学生报批准入伍地县级征兵办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再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已经初审通过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等复印件后,要对申报材料的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学校在《申请表》复核意见栏盖公章。 

5、2015年首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对象明确为以下三类:2015年8月1日直接招收入伍的高校毕业生;2012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士官培养、2014年12月入伍实习、2015年7月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高校毕业生;2013年9月入学参加定向培养、2015年12月入伍实习已拿到正式入伍通知书的高校学生。

6、请各位辅导员、班主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于2016年3月18日前将本班相关学生的材料递交给学工办陈洁老师逾期不予受理!一旦发现有混淆政策胡乱上报者,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动物科技系学工办
2016年3月3日

dkx/web_file/2016/03/20160303/File/高校学生直接招收士官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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