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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2024-03-05  动物科技学院    访问量:

        动物科技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第一条 为帮助动物科技学院(二级学院)院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尽快成为一名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育教学能手,根据动物科技学院(二级学院)院教研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培养对象为新分配的教师或教龄在3年以下的青年教师。

第三条 培养方式及目标:实行导师制,以老带新;一年熟悉,二年独立,三年达标,五年成骨干,十年出成果。

第四条 培养对象要求

1、青年教师应虚心向有经验的教师学习、请教,每周听课1节并有详细的听课和评课记录,全期不少于15节。除了听动物科技学院(二级学院)院教师课以外还可选择其他动物科技学院(二级学院)院优秀教师的课程进行听讲,扩充教学内容,完善教学方法。

2、每学期期末,青年教师要上一节公开汇报课,邀请指导教师及院系领导进行讲评指导,该汇报课代表“以老带新”的阶段性成果。

3、坚持业务学习,并做好读书笔记。每期要写出一篇质量较高的论文,由指导教师审定后交系部存档或用于参加学院的各种评比。

第五条 指导教师资格及职责

1、教研室为每位青年教师指派一位德才兼备的指导教师。导师应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原则上实行一师一徒。

2、指导教师要对青年教师悉心指导,应主动、热情、无保留地传授教育教学经验。对教学内容的安排、教学活动的组织、教学方法的改进、教学手段的运用、教育理论的学习等方面共同研讨,指导青年教师积极探索、开拓创新。

3、指导教师应有计划、有目的地听青年教师的课,间周听一节,全期不少于8节。听课必须有详细的评课记录,课后要及时交换意见,提出建议,研究改进方法。

4、指导教师应指导青年教师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科研能力。

5、以学期为单位制定指导工作计划,写指导工作总结,分别于开学第一周和学期放假前交系部。

第六条  考核

1、每学期结束后,由系部组织对青年教师进行各种能力的考核,并作出书面鉴定,鉴定结果进入教师业务档案。

2、青年教师考核不合格者,延长培养期限,且由教研室重新指定指导教师。

3、青年教师考核不合格,如系指导教师未能履行指导工作职责所致,则指导教师津贴减半发放,且今后三年内不再担任指导教师。

第七条  指导教师待遇

1、指导教师每指导一位青年教师按每学期10课时计算工作量,其津贴在课时经费中列支。

2、指导教师责任完成情况突出,可额外奖励课时,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或年度考核中优先考虑。

本制度从2021年3月1日开始实行。



(编辑:李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