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技学院关于评选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5-02-21 动物科技学院 访问量:
一、评选范围
动物科技学院2025届校级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政治立场坚定。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三)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顺利完成学业,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五)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并获得有关重要奖励,其中:
1.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或以上有关荣誉;
(2)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等校级奖励两次以上(含两次)。
2.获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奖;
(2)创新创业实践成效较为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
三、推荐名额
(一)高校拟推荐的"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总人数控制在本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总数3%以内,并按择优推荐的原则,对评选对象进行排序。
(二)高校按毕业生总数3%以内推荐上报的评选对象中,优秀毕业生为本校推荐名额的90%,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为本校推荐名额的10%,两者推荐指标不互相调剂。
(三)毕业生人数以2025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备案数为准,独立学院与本部分开计算,本科、专科和研究生指标单独计算,不交叉占用。
(四)参军入伍退役后入学或复学的2025届毕业生,满足评选条件的,可优先推荐,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五)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评选办法
(一)班级提名。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班主任提出推荐对象名单。
(二)院(系)考察。院(系)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和本院(系)其他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推荐。学校全面审核各院(系)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内将评选条件、程序和结果等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处。
(四)省教育厅审定。省教育厅对学校报送的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
五、奖励办法
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或"2025届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材料
各班级于2025年2月24日17点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2)以及申报材料上交至学工办3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邮箱至idun88@qq.com。(材料包括个人申请材料、成绩单、任职情况、所获奖励、个人优秀事迹等),材料要求真实,内容丰富。省级优秀毕业生表需要至少附上两张荣誉证书复印件。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731-84637176。
动物科技学院学工办
2025年1月9日